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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量:16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1-25/2019-02-28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扶持领域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先进技术验证、行业标准制定等。工程中心建设主体需为所在领域国内领先的本市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

  (一)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鼓励采用公司法人形式。

  (二)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有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根据《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编制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除申请报告外,还需一并提供的材料为: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场地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经第三方专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承诺对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将书面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3套(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需签章齐全,并附上电子版WORD文本、含附件整本扫描PDF版)送各区主管部门(各区联系人详见附件2)。


申报时间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初审及推荐意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方式

  地址:黄浦区延安东路1200号12楼1207室(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联系人:田苗、胡巍

  联系电话:23300124、2311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