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量:7 收藏
本市范围内改革试点意愿强烈、转化机制完备、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突出的市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鼓励中央在沪科研事业单位申报并参与实施。对前期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申报本次试点的,依申请直接纳入试点范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申报单位需填写《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申请表》及试点方案(见附件1、2),并提交单位盖章的电子版。纳入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单位仅提交附件1即可。
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xfwc@stcsm.sh.gov.cn。
李 畅 021-23112495 梁 冰 021-2311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