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

申报已结束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2/2023-08-1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主要为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须已开展工程应用,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运营效果良好,不含涉密内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按国际先进技术和惠民实用技术两类征集。

  (一)国际先进技术

  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工程项目,自主研发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等。

  (二)惠民实用技术

  切实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创造高品质生活过程中发挥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等。

  二、征集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做好征集工作,推荐创新水平高、知识产权明晰,推广效应强、应用场景广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产品。

  2.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司局,有关行业学(协)会推荐国际先进技术数量不超过5项,惠民实用技术不超过10项。

  3.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科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国际先进技术数量不超过10项,惠民实用技术不超过20项;直辖市水务、园林、市政、城管等有关部门推荐国际先进技术数量不超过5项,惠民实用技术不超过10项。

  4.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或推荐下属企业申报,推荐申报国际先进技术数量不超过5项,惠民实用技术不超过10项。


申报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申报流程

  (一)材料填报。以自愿申报为原则,请申报单位如实、认真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荐书》(详见附件),打印并盖章。


  (三)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寄送至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电子申报材料以“成果名称—单位—所属技术领域”命名发送至邮箱,并将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份与纸质材料一并寄送。申报材料不得涉密。


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13楼

  联系人: 聂 祯 童喆敏

  电 话: 64647070-8103 23116075

  邮 箱: nz156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