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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精特新条件

发表于:2022-12-07 关注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专注于细分市场、专精特新发展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专注于细分市场,以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为方向,通过专业化生产和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中小企业、高技术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型制造和工业强基工程中,是中小企业的排头兵,是国家和省的重点扶持的中小企业目录。在实施中要重点支持一批细分市场优势明显、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生产技术领先、质量效益较高、市场占有率高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县级以上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即可获得省级一、二、三批中小企业申报认定资格。申报条件:2019年及以后年度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规定,由省级或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实施。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是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化经营能力,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能够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范畴的中小企业。认定条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是在制造业中成长起来的上市公司或大型骨干民营企业。在我省境内注册设立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二、应依法设立,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小规模企业优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信用记录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为 B级以上;

(有资质的技术开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或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应优先考虑;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信用记录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为 B级及以上;或近两年内企业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形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评价企业在本地区范围内无其他限制条件(以其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三、企业管理水平高,管理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经营成果显著,主要经营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失信行为以及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工信部“僵尸企业”及破产名录(上一年度)。(被列入《中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2019年备选名单》中且已公示无异议的;三、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

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

(近三年企业资产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近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总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般是指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产品细分市场具有明显优势,从事细分市场,拥有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而且市场占有率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在细分市场具有优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省级中小企业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

四、具有一定规模,主营业务突出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1.主营业务: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2.产品:在细分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近三年连续两个季度以上排名前三)。3.管理:企业在年度报告中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在银行开设账户、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4.创新能力:近3年通过研发、设计、采购和生产等环节取得知识产权且有较好经营业绩的(3项以上技术成果)。5.技术创新:拥有核心技术(专利授权除外)1项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6.成长性: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建立并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取得有效实施。5.管理水平:企业成立不满一年且无违法记录,连续两个年度内未受到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6.成长型中小企业:指专注于细分市场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规模在较大范围内且处于持续增长状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以上),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5.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突出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