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其他 国新办介绍海南自贸港建设方案主要内容:“6+1+4”
今天(6月8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1+4”。
“6”就是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总体方案》围绕上述6个方面的自由便利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投资自由便利方面,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方面,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1”就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把握好海南的优势和特色,坚持通过精准发展科技含量高、生态环保、有海南特点的实体经济来建设自由贸易港。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4”就是加强税收、社会治理、法治、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二是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三是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四是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公共卫生、生态等领域重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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