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量:8 收藏
入选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的企业,在申报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两业融合”方向、我市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国家级和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和示范项目时,对其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优先支持或推荐。
1.申报主体应在沪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社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创新、应用推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企业的平台应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营,能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11月3日前
1.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负责组织本区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申报推荐工作。
2.各申报主体应按照“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书和随附材料。
3.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对本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在申报书“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同时完成“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汇总工作( 需对推荐企业进行排序)( 见附件2)。
4.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将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11月3日前反馈至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请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于 12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报送至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5.我委将委托第三方组织评审,遴选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名单,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平台经验, 推动产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
1.工作联系人:高 平 13524570334
曹瀚元 23112654
2.报送联系人:王屿萱 13076003212 63560343
3.邮寄邮箱: project@chinaseba.org
4.寄送地址: 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华滋奔腾大厦B栋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