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

申报已结束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量: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18/2023-12-3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创建对象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节能降碳、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

    (二)在碳排放统计、监测和核算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能够根据统一规范的核算方法,准确清晰核算创建对象的碳排放量。

    (三)有明确的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创建主体应编制符合自身特点、具有显示度和可操作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五)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类创建对象:区域面积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

    (六)居民社区类创建对象:中心城区居民社区住户达到2000户以上,郊区居民社区住户达到1500户以上。

    (七)建筑楼宇类创建对象:单体或者成片建筑的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

    (八)企事业单位类创建对象:创建周期内产生的减排量超过50%,且达到5000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


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

申报流程

    各区动员本区的申报主体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提出申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表1中所规定的受理部门报送《xx(名称/类型)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纸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和电子材料(PDF文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吕一铮 23119465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荣燕燕 2311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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