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

申报已结束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量: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20/2022-11-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面向入选《推荐目录》的机器人企业,择优支持重点技术攻关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机器人企业联合相关机构制订智能机器人新标准;鼓励各区、园区对进入《推荐目录》的属地企业给予奖励,争创一批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集聚区与应用场景示范区。

扶持领域

  1.工业智能。应用于上海市智能工厂的协作机器人、自适应机器人、复合机器人及物流仓储机器人。

  2.医疗健康。腔镜、骨科等手术机器人,清洁消杀、巡诊护理、配药送药等医疗辅助机器人,康复训练等康复机器人。

  3.公共服务。核酸采样机器人,商业配送机器人,餐饮、迎宾、引导、环卫等服务机器人。

  4.家用服务。教育咨询、娱乐陪护、助行助浴、智能看护等家庭及养老服务机器人。

  5.农业服务。耕种栽培、作物植保、果蔬采摘、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器人。

  6.建筑服务。砌墙抹灰、搬运加工、增材制造等建筑机器人。

  7.特种应急。消防灭火、应急救援、安保巡检及排爆等特种环境作业机器人。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掌握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与集成服务的相应能力,依法拥有智能机器人产品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单位报送的典型场景应在国内已形成成熟的落地场景。鼓励机器人企业牵头用户单位联合申报,并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参与供需对接、公开宣传、展览展示等配套活动,积极推广案例经验。



申报时间

11月8日前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编写《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申报提纲》(详见附件1),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并刻光盘,于11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的区经委(商务委)。

  (二)各区经委(商务委)牵头组织本地区征集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先进性进行初审,并按推荐顺序填写《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于11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电子邮箱:shznzz@126.com。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论证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等技术先进性、场景适配度、应用成熟度、社会经济效益等,依据评选结果分行业形成《推荐目录》。



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杨仝焕 23112692,杨凯 23112643,

  吴春平 2311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