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创新业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量:178 收藏
支持两个项目领域:(1)首次贷款担保业务,按照担保业务额最高5%的比例,给予奖励资助;(2)18个月(含)以上的中长期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按照担保业务额最高5%的比例,给予奖励资助(一笔业务既属于首次贷款也属于中长期贷款的,就其一计算);
单个担保机构合计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单位为本市注册,2021年1月1日前设立,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本市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且相关业务信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时规范报送。
一、支持方向
支持本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创新,对其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面向本市小微企业开展的首次贷款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等创新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资助。
注:首贷贷款指企业以法人身份首次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企业贷款卡首次记录。
申报机构需在网上自主申报并提供一份纸质申报材料:
1、融资担保创新业务项目申报书(表格下载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经合作银行或机构盖章的涉及上述担保业务明细表(表格下载);
5、融资担保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开展的首次贷款担保业务和18个月(含)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审计机构应在报告中对上述业务在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进行确认;对上述业务经银行盖章进行确认;需查验是否为首次贷款担保业务和18个月(含)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对担保业务金额审计核对,并发表明确意见。专项审计报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22年10月10日9时—2022年10月16日17时。
1、网络填报:申报单位须登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专项资金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平台的网络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时—2022年10月16日17时。
2、书面材料:项目书面材料于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受理人:傅今;受理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409室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须登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特别说明
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平台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
傅今,23112685;网上平台技术支持:60801111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