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

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

发布时间:2022-07-12 浏览量:2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12/2022-07-28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我局对经评定合格的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承接单位,给予每项不超过40万元的资金资助。本项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专利申请维持费、差旅费、硬件购置费等支出。园区配套经费不低于市级财政经费50%。

具体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的产业园区管委会或管理公司。

  2.产业基础扎实。园区主导产业符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有效专利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不少于10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园区建立领导牵头的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初、中、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商标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4.知识产权服务成效明显。园区具有独立或协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的经验,协助园区企业实际开展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许可转让等运营工作或者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维护园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园区企业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5.已承担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的单位自立项起三年内不再申报。

申报材料

  上海市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书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须于7月28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书》,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2.项目评定。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局领导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张燕山 孔元中

  电 话:021-23110888

  邮 箱:zys820701@163.com

  地 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