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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量:2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30/2021-07-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该专题支持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扶持领域

  专题一:种源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围绕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全面提升本市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目标,研发适合本市种养的优质水稻、生猪、特色蔬菜、瓜果、花卉、食用菌等新优品种,形成高效种源生产技术体系,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课题1、氮高效优质水稻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示范

  课题2、枫泾猪保种及优质黑猪新品种培育

  课题3、崇明小菠菜种质创新及全程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4、柑桔品种结构优化与优质栽培技术集成示范

  课题5、葡萄品种结构优化及精细化种植技术集成示范

  课题6、加工型百合新种质选育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7、高附加值功能水稻生物反应器的创制及示范应用

  课题8、林下食用菌新品种栽培研究与示范


  专题二: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

  围绕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目标,聚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开展高效生产、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增加优质、安全、绿色农产品供给,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课题9、番茄优质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课题10、上海奶牛绿色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

  课题11、设施西甜瓜高品质生产技术研究及集成推广

  课题12、七宝黄金瓜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


  专题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

  围绕深入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目标,开展稻田面源污染防治、种养结合、安全用药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研究和集成示范,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课题13、稻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生态系统构建示范

  课题14、基于纳微米气液界面多效联动集成技术的稻渔综合种养研究示范

  课题15、上海市特色小宗作物安全绿色用药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16、长江口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评估技术研究


  专题四:智慧农业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示范设施绿叶菜高精度自主导航、生产作业信息自动直报、高通量作物表型采集等智能农业生产装备与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农业智能化生产、精准化管理水平。

  课题17、设施绿叶菜农机高精度自主导航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18、水稻、蔬菜生产作业信息自动直报辅助系统装置研究和示范应用

  课题19、高通量作物表型信息采集和分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专题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创新技术研究或示范

  支持本市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自主或联合科研推广单位,开展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产品、装备等创新研究成果的集成示范,形成相关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具体申报条件

  1、主持申报单位应是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国内法人或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课题申报。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2、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合作社等聘用单位以非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课题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课题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同一个课题只能参与一次,不得多头申报。

  4、课题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具体财政支持经费控制数请咨询申报受理部门,申报财政支持经费总额不得超过经费控制数(不含单位自筹或配套经费)。

  专题一、二、三、四中课题1、2、4、5、8、10、11、12、14、17、18等11个课题须由企业或合作社牵头申报。

  5、课题负责人须为主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企业、合作社主持申报的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为该单位行政或技术负责人。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课题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在研科技兴农项目;

  (2)科技兴农项目逾期未验收或3年内有科技兴农项目验收未通过;

  (3)距离退休月数少于课题实施月数;

  (4)受聘到企业、合作社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

  (5)被列为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科技兴农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者。

  6、主持申报企业、合作社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一份(具体申领方式可关注“上海征信查询指南”微信公众号查询)。

  7、课题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8、申报课题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报送课题可行性报告的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9、可行性报告中,申报人员应签章,申报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部门)应审核签章,其中在涉农区注册的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应报送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盖章。

  10、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至2021年7月30日10:00。

  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10:00至2021年8月12日17:00。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nyncw.sh.gov.cn)登录“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填报课题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格式可在下载中心下载。

  申报系统中专题五,申报人根据申报内容自行确定课题名称。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至2021年7月30日10:00。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材料报送

  系统提交可行性报告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送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审核签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一式六份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在受理时间内送达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或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10:00至2021年8月12日17:00。

  材料受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 3208室。

  3、形式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材料受理之后,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董言笑 52196200 赵志鹏 52161810

  系统填报支持:朱益俊 13764676942 廖鑫 1316286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