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徐汇区政府质量奖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量:33 收藏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发文,表彰区政府质量奖获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一)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条件
组织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正常运行三年以上并在本区注册登记;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近三年来对地区转型发展和创新驱动贡献率处于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本市或本区前列;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较高;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创新引领作用。
2.申报组织均应积极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3年未发生亏损 (政策性亏损除外),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
个人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提高组织、行业或本区质量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恪守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
2.申报个人如为组织主要负责人,其所在组织近3年应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2023年12月30日前
组织和个人可直接申报区政府质量奖,也可经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行业协会、控股(集团)公司、专家学者、获奖组织等推荐申报。
组织和个人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前,应在相关组织和该个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徐汇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评审办”)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编制和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表单电子版详见附件2、附件3。
联系人:周方,林滨成,联系电话:24092222转3139分机。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1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