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品牌引领示范企业培育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量:188 收藏
企业核心总部或主要运营主体位于上海,且商标(品牌)权属归于该企业。在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和各类严重违法违规等失信记录。另外,原则上结合行业贯标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
(1)在本市(或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
(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有实施品牌战略的意愿;
(3)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4)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
(5)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按照有关体系实施经营管理。
9月30日前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企业可于9月30日前登录www.brandshanghai.org.cn“上海市品牌培育平台”完成品牌引领示范企业填报。历年已填报企业可进行信息更新并继续参与。
联系人:郑一飞,电话:23119358
崔老师,手机:189171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