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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

发布时间:2021-03-22 浏览量:7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22/2021-05-1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重点高企奖评审范围是: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和科研投入、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家新兴战略产业和行业发展中具有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

  (1)本奖项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的2020年底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保问题。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规定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双软认定企业不少于 20 件授权软件著作权)。

  (4)主要产品(服务)在本行业中具有引领地位和较大影响力。

  (5)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年均增长率一般应超过10%。

  (6)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等)。

  (7)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长一般应不低于20%,纳税总额平均每年增长一般应不低于10%。

  (8)近五年主持制定过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9)近三年企业主要科技成果,原则上至少有 1 项需经过省部级或国家一级社团的科技成果评价。

申报材料

  (1)由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书》。对《企业信息表》中各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可附后一并寄出。文字叙述应简洁,数据应准确、真实。

  (2)高企分会会员企业可直接申报。

  (3)非高企分会会员企业的申报实行推荐制,可由下列单位之一推荐:各县级以上地区科技厅(委、局),各地区民营科技促进会、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经高企分会授权的推荐单位。

  (4)申请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报送至高企分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5号专家公寓503室。

  《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高企分会联系人邮箱。其他附件等可不传递电子版。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5月15日。

申报流程

  (1)重点高企奖评审由高企分会组织科技、企业和政策研究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报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在其官网公示。

  (3)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举办颁奖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并通过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官网、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丽华,15204698241,465656976@qq.com

  郭建平,13120307096,guojp201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