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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量:6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15/2024-06-0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已作具体要求除外),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提供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8.科普出版作品须提供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文本。

  9.需配合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技传播活动。

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6月3日16:30。

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