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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量: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1-02/2020-11-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扶持领域

  参加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

  以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技术企业为主,其他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环保、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2、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申报材料

  1、展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表格1)

  2、企业基本信息表(表格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展合同(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或参展通知书

  5、付款水单(银行章、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

  6、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

  7、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反馈)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 )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

  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经委。

  (三)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四)区经委审核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联系方式

  青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园路100号322室)

  联系人:朱靖

  联系电话:59861128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王力,严欣

  联系电话:59731337

  2、两化融合评估咨询

  青浦区科技委员会

  联系人:张幸旦

  联系电话:5928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