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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量:2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14/2020-09-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周期原则上定为3年,市级财政资助每位培养对象15万元。培养对象每年向市农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向所在单位备案。培养期间,农业领军人才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则享受上海领军人才相关扶持政策,不再叠加享受农业领军人才的有关资助政策。

扶持领域

  农业领军人才是指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在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新材料推广中业绩突出,或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中实践成效明显,带领团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农业人才。

具体申报条件

  选拔对象:在沪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推广、教学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的科研、推广、教学和经营人员。

  (一)基本条件

  农业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农业界内具有较高声望,原则上未满5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至55周岁;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道德素质过硬。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

  2.专业贡献重大。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著。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内外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创新的思维,熟悉农业学科、农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内外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

  (二)选拔标准

  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农业研发推广经营能力。

  2.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具有国内先进、上海领先的研究成果,并对上海乃至国家现代农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

  3.具有较强的农业科研推广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领衔国家和本市重大农业科技或工程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或担任重要学会、协会技术负责人。

  (三)优先选拔对象

  1.全国及上海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市科技精英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主持承担国家级农业科技项目或担任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首席专家或表现优秀的专业组组长;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一、第二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包括电子文档)。

  (二)2020年度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包括电子文档)。

  (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包括附件目录、身份证、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近五年来发表的论文、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A4纸规格装订)。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申报流程

  申请者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下载《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申报表》《2020年度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网址http://nyncw.sh.gov.cn/),填写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附件,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由单位推荐。区属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区农业农村委择优推荐。

  经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者经市农业农村委确定后正式列为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享受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3楼,联系人:蔡老师,咨询电话:5289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