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农村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量:147 收藏
1.培训:在决赛前期组委会将对所有入围决赛选手举办项目路演培训,提升路演能力。市妇联将为女选手开展赛前专场培训。
2.选拔推荐:在初创组、成长组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为获得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女选手设立“巾帼农创人才奖”。获得比赛一等奖的女选手,有机会申评“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新创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新创业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新创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高中)。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已满1年。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应体现乡村创业、带动农民,所属行业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等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符合环保理念。
4.经营理念创新,品牌意识较强,技术先进适用,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6.在往届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项目申报时原则上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项目成长过程和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可提交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销售合同等符合参赛要求的证明材料。参赛主体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尚未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请提供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材料)。
2020年7月27日前
由各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各区妇联根据各区实际情况,通过比赛、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组织初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进入本市决赛。每个区最多可以推荐2名成长组选手和2名初创组选手。
请各区于7月27日前统一将本区推荐选手的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项目计划书(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组委会秘书处邮箱shngx658@126.com 。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人:周松良
电话:57811493
手机:13681712821
传真:57811493
电子邮箱:shngx658@126.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上农培训大厦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吴怡蕴
电话:23113055
手机:18018888867
传真:63584532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联系人:夏敏慧
电话:64330001*6402
手机:18116251886
传真:5465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