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杨浦区推进标准化战略奖励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17 浏览量:33 收藏
本年度推进标准化战略奖励资金将围绕本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技术水平先进、创新性显著,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促使其取得显著成效的标准化推进项目。支持领域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科创中心建设、高新技术、现代服务、节能环保、都市农业等。
1、标准制定项目(不包括修订)(A类)
由本区有关单位参与制定,并由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行业、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联合参加标准制定的,只奖励排名最靠前的单位。
(1)国际标准:指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代表我国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或担任工作组(WG)、项目组(PT)召集人的,由本区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经ISO、IEC及ISO认可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国家标准:指由本区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
(3)行业标准:指由本区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4)地方标准:指由本区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5)企业标准:指由本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发布的,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标准。
2、标准化试点项目(B类)
以产业园区或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经国家、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并通过验收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按以下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1、杨浦区推进标准化战略奖励资金申请表(原件);
2、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概况与申报项目综述(500字以内);
4、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5、根据申报项目类别的情况,选择提供下列材料:
(1)有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批准创建标准化试点的批文及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6、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中需要保密内容的说明。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30日。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管理科)
地址:惠民路800号811室 电话:2503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