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示范)
发布时间:2019-01-15 浏览量:39 收藏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需为注册在上海青浦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并联合江苏吴江区、浙江嘉善县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区域协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结合实际,对所辖区内该项目示范应用积极予以支持。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在网上申报截止之前报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5月8日16:30。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