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量:39 收藏
2020年3月23日至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纸件(一式六份)和电子文件一并报送我局。
2.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3.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实施的,服务机构须在项目评审后的公示期内向我局报备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4.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在申报表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签订项目协议并组织实施。
5.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我局将在11月底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