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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产业研究类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量: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05/2020-04-03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扶持领域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列明的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文创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产业报告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等。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指导文件精神及“十四五”规划工作推进需要,现提出2020年度重点产业研究类项目目录:

  1.2019年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

  2.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研究

  3.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体系研究

  4.关于加强文创产业行业协会发展,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研究

  5.上海市创意与设计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

  6.“上海设计”品牌认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标准研究

  7.上海市文创产业集聚发展与多元生态构建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产业研究类项目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同一申报单位可就不同项目分别进行以上三种类别的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文创资金扶持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申报单位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产业研究类项目)》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3日(4月3日16:30系统关闭)。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市文创资金申报系统(http://wczj.shccio.com/),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PDF文件有水印并妥善保存)。

  2.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3日(4月3日16:30系统关闭)。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提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1)演艺、动漫电竞、网络视听、艺术品,以及文化消费项目:

  2020年4月7日- 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静安区巨鹿路709号。

  (2)新闻出版、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以及文创金融服务项目:

  2020年4月7日- 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静安区常德路800号14号楼。

  3.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三)评审流程

  1.在建扶持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区级评审,确定对项目的配套比例后,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产业研究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产业研究类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1.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60%,剩余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201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以及履约能力欠佳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2.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


联系方式

  1.在建扶持类、产业研究类项目:32509315-807,32509316-808

  2.成果资助类项目:

  演艺:23118158

  动漫电竞:23118171,23118155

  网络视听:23118231,23118229

  艺术品:23118166

  文化消费:23118173

  新闻出版:64370176转8409(图书出版)、6403(发行渠道)、8401(印刷产业)、6666(网络出版)、8305(版权产业)、8309(国际传播),64339117(期刊出版)

  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以及文创金融服务:32509315-807,32509316-808

  咨询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3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