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上海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量:454 收藏
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名单,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2020年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设立科技、教育、卫生、企业创新、金融、文化、现代农业和创业8个平台。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1.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即2016年及之前入选)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2.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员;
(2)已入选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和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3)已入选外省市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员;
(4)已入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省部级青年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5)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6)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7)同一年度申报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和上海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员。
1.所有填写申报材料时需上传电子文件的,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均需在递交申报材料时提交受理点验证)。
2.附件材料按身份证、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封底)、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主要内容及验收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企业单位及个人纳税证明材料、股权证明材料、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其它的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目录;
3.附件材料用A4纸张制作、订书机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塑封等方式;
4.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5.材料用信封或档案袋装袋,信封上用签字笔写清单位和姓名。
2020年8月19日-2020年9月11日
(一)推荐举荐
1.单位注册及资格审核(8月19日-9月4日)
(1)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系统”进行单位注册。
(2)用人单位派专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至相应的受理点进行单位资格审核。
本市设平台受理点及区域受理点(见附件1)。历年已注册的单位,应对申报系统内的单位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保证信息准确。如需修改企业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单位正式职工人数、上年度纳税额、单位注册区等关键字段,需到原受理点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2.个人填写信息、单位审核申报(8月19日-9月11日)
(1)已完成资格审核的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系统”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所填写考核业绩均应上传佐证的附件材料。非领军人才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以及非近5年取得的业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专家推荐和社会团体举荐的申报对象还需分别填写《专家推荐表》《社会团体推荐表》。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个人将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对照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在系统内点击“上报”,完成网上上报。
(3)单位打印《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按要求进行装订(附件材料要求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件材料复印件盖骑缝章),将《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材料复印件及原件,送交相应受理点进行初审。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受理点审核(8月19日-9月23日)
各受理点通过“上海领军人才申办系统”对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进行初审。系统内提交的所有附件材料均须验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系统内提交的附件材料不一致,退回修改;并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进行信用核查,有列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府令38号)规定的失信信息的,审核不予通过。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受理点共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通过初审的材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材料复印件),分送各平台。
(三)平台初评(9月24日-11月6日)
各平台通过“上海领军人才申办系统”对受理点上报的人员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将推荐对象纸质材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材料各1份)、选拔工作报告(包括本平台申报情况、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情况等)加盖平台单位(委、办、局)公章,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平台推荐的候选人,同一单位一般不超过2名,且相同或相近专业只能推荐1名。平台推荐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
10月16日前平台可进行调整,各平台如发现接收的材料不属于本平台评审范围,于本日期前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予以调整。
单位、个人、受理点、平台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超过时间系统功能将关闭。
(四)选拔审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汇总推荐人选名单后,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收到实名举报和有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的,由平台会同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情况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五)批准确定
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名单,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1.科技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10B 市科委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电话:聂力 23119296
受理点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3号楼3楼 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市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单彩云54061099
2.教育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大沽路100号3008室 市教委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张玉奇23116674
受理点地址:延安西路900号3楼 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鲍文彬62523031
3.卫生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612室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系人/电话:王剑萍23117971
受理点地址:建国西路602号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联系人/电话:李悦铭33262074
4.企业创新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1)企业创新平台一:
平台地址:大沽路100号1611室 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电话:倪磊23115923 黄涛23117546
受理点地址:大沽路100号1611室 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电话:倪磊23115923 黄涛23117546
(2)企业创新平台二:
平台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511室 市经济信息化委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电话:朱尹默23112632
受理点地址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1楼 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电话:景琰忺54669777*7821
受理点地址二:元江路3888号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电话:齐鸣24180268
受理点地址三: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919号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电话:左娜20880962 陈思哲20880983
受理点地址四: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宝武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电话:龚羽 20658981
(3)企业创新平台三:
平台地址:大沽路100号2811室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杨振浩23113138
受理点地址:徐家汇路579号8楼812室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
联系人/电话:王敏雯64671023
(4)企业创新平台四:
平台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1101室 市商务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万成浩23110573
(5)企业创新平台五:
平台地址:申港大道200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B219室
联系人/电话:陈海涛、钟吉慧68280573、68289698转8031
受理点地址:申港大道200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B219室
联系人/电话:陈海涛、钟吉慧68280573、68289698转8031
5.金融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一:大沽路100号2319室 市金融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电话:郭文23116372
受理点地址一:大沽路100号2319室 市金融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电话:郭文23116372
平台地址二: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 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人/电话:童量54679568*17116
受理点地址二: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 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人/电话:童量54679568*17116
6.文化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一:高安路17号213室 市委宣传部人才办
联系人/电话:陈昌杰24022323
受理点地址一:高安路17号213室 市委宣传部人才办
联系人/电话:陈昌杰24022323
受理点地址二: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师资处
联系人/电话:杨婷婷28289776
平台地址二:建国西路648号2419室 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警务处
联系人/电话:吕瞻24029227
平台地址三:南京西路150号819室 市体育局人事处(外事处)
联系人/电话:刘志远63278549
受理点地址三:南京西路150号819室 市体育局人事处(外事处)
联系人/电话:刘志远63278549
7.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大沽路100号1910室 市农业农村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张漪23113037
受理点地址: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3楼 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电话:蔡建忠52897770
8.创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
平台地址一: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807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电话:周伟伟23110179
平台地址二:高安路19号517室 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联系人/电话:孙艺卓24021552
9.徐汇区受理点
地址:南宁路969号1号楼633室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人/电话:孙浩64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