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天津市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240号)转发给你们(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https://www.miit.gov.cn/jgsj/kjs/gzdt/art/2022/art_20e783849d244512afdff49c00cf4f41.html)。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围绕已获得天津市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企业等重点,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参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21日前,将推荐函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特此通知。
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此件主动公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2﹞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要求,现开展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择优遴选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分试验检测、信息服务、创新成果产业化三类。
二、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所推荐平台应主要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主要服务领域应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领域,或我部重点支持的产业链。
三、各单位三类平台推荐总数不超过9个,其中计划单列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鼓励已承担我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其牵头单位不占推荐名额)。部属单位可直接向部(科技司)申报。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五、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和申报书(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8号楼11层,100846,张翠,010-68207742。
部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高鹏飞010-6820524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