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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专题)申报指南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4号),现发布“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专题)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经授牌的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单位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
二、资助内容
对创新中心在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用于创新中心新建(扩增)场地、提升开放赋能功能的支出予以资助。每家累计最高资助1000万元,其中装修和设备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装修不超过300万元、设备不超过500万元(无房租支出则设备可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房租经评估后按照标准予以资助,每家房租资助不超过三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本专项与区级其他各项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
(1)申报单位建设、运营创新中心的资质证明。
(2)装修支出材料。提供施工许可证、装修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工程验收单、审计审价报告等。
(3)设备支出材料,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审价报告,纳入固定资产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等。
(4)房租支出材料,包括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流水等。
(5)创新中心建设运营报告(包括建设进展、运营成效等,2000字以内)。
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按照“早申报、早受理、早审核、早兑付”的原则分批审核兑付,第一批为即日起至6月15日,第二批至6月30日。
业务咨询:杨老师,68811076,13764294608
技术支持:云老师,20231082-891,18917642195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