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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房管所,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要求以及相关领导指示精神,根据《上海市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意识、守土有责,持续完善疫情防控闭环机制,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区房屋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细抓实,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松劲心理,推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根据防疫形势及时调整相应预案,持续完善疫情防控闭环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落实。
二、细化工作举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抓好重点领域防控工作
紧紧围绕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住宅修缮工程、拆房工程、征收基地和服务窗口等重点领域,落实行业常态化防控要求。
1.加强场所消毒。要做好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增加接待区域、大堂、电梯厅、儿童游乐场所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消毒频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管理。
2.加强场所卫生。各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租赁住房和工地宿舍等要做好环境清洁,清理卫生死角,开展越冬蚊虫控制,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同时,强化工地食堂卫生管控,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3.加强隐患整治。要种好“责任田”,责任扛在肩,紧盯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对工作人员规范培训,加强常态化监督,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有效。要进一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扩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覆盖面,加强方案的优化磨合。
(二)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个人防护。各单位、各部门对进入办公区域、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和其他相关项目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类似症状,应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要求规范处置。
2.减少人员聚集。房产交易受理大厅、房地产销售现场等接待场所要严格控制好室内人流量,执行网上预约制、人员限流等措施。严格活动监管,举办活动部门要落实人流管控、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要求,执行人员健康监测和承诺制,尽可能避免人群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做好国内各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检测与管控。各重点领域管理单位要根据全国疫情风险等级目录调整情况,及时启动各类人员监测措施,落实来沪返沪人员信息登记,按照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移交属地落实相关隔离观察或社区健康管理措施。
4.减少人员流动。尽可能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人员离沪、返沪管理和鼓励外省市员工在沪过春节的通知》要求,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跨省外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对留沪人员的关心关爱。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疫情防控工作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配合属地街镇向居民和租户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工作,保障居民和租户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指导做好科学防护。利用“上海物业”APP、微信、小区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强化社会面宣传,引导市民群众落实好“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的要求,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格规范管理。
四、强化工作保障,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1.强化应急处置。根据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统筹领导指挥调度,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实行精准封闭管控,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等措施,响应结束后,及时解除相关应急管控措施。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强化工作督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再布置、再落实,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检查、抽查、督查工作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各类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做好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确保信息报告和发布严肃、权威、统一,做好舆情事件引导和应对。
4.强化物资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充分的场所准备和物资准备,特别是加大防护物资和保障力度,更好应对疫情防控的需要。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