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量:17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15/2020-09-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启动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长宁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本区;

  2、申报主体的团队项目符合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区块链、工业互联网、5G等产业以及协同创新领域;

  3、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2、申报方式:请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安西路35号403室,其中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shenyingxue@shcn.gov.cn,联系人:沈老师(021-52388293)、李老师(021-52388296)。


  四、评审方式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后,组织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陈述、答辩环节的团队需准备汇报PPT。


  五、政策扶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计划,对经过审核认定为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与承诺书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