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项目补贴工作的通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项目补贴工作的通知
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1号)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项目补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融资担保补贴政策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开通融担服务绿色通道或设立专项产品,优先受理、简化流程、快速审批、降低担保费,支持疫情受困企业平稳渡过难关。疫情期间,驻区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优质中小微企业给予综合费率优惠的,经认定,对于综合费率不足2%的部分, 根据综合费用降低额度,给予适当补贴。
三、申报主体要求:
申请融资担保补贴的申请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在西城区登记注册,以政府出资为主,且经营融资担保业务2年及以上,无严重不良记录。
3.所涉及受保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主要应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该企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中新建和扩建规定范围并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企业划型标准,且在西城区注册、生产和经营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担保补贴标准
驻区政府性担保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即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对于担保费率低于1%,综合费率不足2%的部分,根据综合费率降低额度给予50%的补贴,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请主体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注册情况、主要业务、资质和荣誉情况;业务总体情况及上一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规事项;近一年来获得政府补贴的情况;本次补贴资金申请情况。
2.《西城区疫情防控期间担保机构业务补贴申请表》、《西城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项目汇总表》,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的担保业务情况,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疫情期间,担保业务新增额、解除额和余额情况;担保代偿额及代偿率;担保业务收费情况(含评审费等);
5.对申请资料真实性、申报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项目未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模板附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税务总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提交申请资料三日内,并加盖公章);
7.其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提供的资料。
六、申报时间
1.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周六日和法定休息日除外)。
2.根据疫情情况延长担保补贴期限另行通知。
七、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A4纸张装订成册,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于提交申请资料时提供有关原件查验。
2、申请主体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性,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若存在虚假、遗漏信息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咨询电话:83926742 83926741)
附件1:
XX企业
申请融资担保补贴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请融资担保补贴所提交的材料及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X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XXX (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在我单位担任XXX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XXXXX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