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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量:8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6-01/2020-06-1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0〕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考核指标:围绕区域特色科普资源,策划形成一套内容丰富、特征鲜明、群众喜爱、可持续开展、辐射力强的“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期内,服务公众不低于100万人次。

      区级推荐:须经区科委(协)推荐,每个区可推荐1个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时需要提供科委(协)的推荐函。

      专题二、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开发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1.课程和课件的内容应当聚焦一个或者两个具有相关性的科普主题,可以但不限于“基础科学”、“高新技术”、“绿色发展”、“科学精神”、“公共安全”等。2.课程和课件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详见附件链接中的案例模板)。3.课程和课件的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4.课程和课件应当聚焦一类目标人群,例如青少年、城镇劳动者、农民、社区居民或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5.项目成果应当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验收前,项目成果应在线上线下广泛传播,在具有广泛影响的互联网平台、专业网站、新媒体等累计覆盖人群(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

      专题三、健康科普项目

      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支持领域:

      1.妇科肿瘤;

      2.精神疾病;

      3.心律失常;

      4.自身免疫性疾病;

      5.呼吸系统疾病;

      6.运动损伤及防护;

      7.感染性疾病;

      8.罕见疾病。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围绕本领域所涉及的各健康知识点,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1.推文应图文并茂,每周不少于2条,每条的阅读量不低于1万;项目执行期内,出版一本(套)相关主题科普书籍。2.完成时长15分钟微电影1部、3分钟微视频20部,每月发布量不低于1部,创制的健康科普视频内容应开展线上推广,项目周期内的受众(网络点击量)累计不低于100万人次。3.围绕本领域,策划实施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6场,其中社区宣讲不少于3场,单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宣讲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在2017至2019年度获得过申报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限项规则:

      1.同一单位在同一领域疾病限申报一项。

      2.“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已支持的“宫颈癌”、“慢阻肺”、“骨科疾病”领域,本次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1.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6月18日。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视频)技术要求.pdf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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