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4年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4年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量:9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4-06-18/2014-07-2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通知原文

  关于2014年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和《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4年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聚集一定数量且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的工业设计企业,能够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工业设计行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设计产业聚集区。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其中经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给予20万元奖励,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三、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从事工业设计活动的产业园区等;

  (二)具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三)具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基地建设、管理和运营;

  (四)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国际交流与推广、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服务、人才培育、设计与产业对接等公共服务;

  (五)园区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六)园区引入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设计工作室20家以上,并占全部入驻企业60%以上;

  (七)园区整体年度总营业额不少于3亿元或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且年末从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

  (八)园区规范运营两年以上。


  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申报 —— 提交申请材料 —— 初审 —— 评审和现场考察 —— 审定 —— 社会公示 —— 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 拨资助资金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