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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关于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量:12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18/2019-03-27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上海市关于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科〔2019〕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70号),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尤其是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制造2025”、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三)对华友好,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为获得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请按《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

  (二)《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应由专家聘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附件3)编写,字数300至800字。

  (四)除准备《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

  (五)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或本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需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报。

  (六)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附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和《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电子表格请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下载。

  三、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7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和附件(包括所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材料准确性和文字质量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联系人:冯东辉 王晓娴

  电话:23119757  23119755

  传真:63587178

  邮箱:dhfeng@stcsm.gov.cn  wangxiaoxian@stcsm.gov.cn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418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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