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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5年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竞争性评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量:98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5-04-27/2015-05-2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通知原文

  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5年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

  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竞争性评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试行意见》(佛府办〔2015〕8号)精神,为促进资金分配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除已有文件明确规定为固定列支的项目外,2015年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资金全部实行竞争性分配,择优选择最能实现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使用效益的项目承担主体。

  为做好竞争性项目申报工作,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佛山市2015年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竞争性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次竞争性项目具体分为6类项目,有关申报要求和表格可在佛山市农业信息网“行政管理-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2014年农业部、省、市及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及非禁限药物超标的,不得申报此次项目扶持资金。

  (三)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但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资金扶持,且新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申报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高于该项目总投资的50%。

  (四)2010-2014年连续5年获得过市级财政农业园区建设资金扶持的同一农业园区的建设主体,不得申报农业园区建设资金项目。2012-2014年连续3年获得过同一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农业经营主体,不得再申报此项扶持资金。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等不以项目补助形式的奖励资金不受此限制。

  (五)项目管理实行辖区责任制。各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筛选把关,严防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各区要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市农业局有关业务科室(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逾期不受理。市农业局将于6月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员工《佛山市职业农民技术培训证书》持有率,第一年要求达到30%,第二年达50%。

  (二)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不得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建设,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补贴等。

  (三)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合法票据(以项目总投资额计),不得出现大额现金支出等财务行为,尽量使用银行转账支付,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专帐核算,并设立专项资金收入、支出明细帐,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四)项目单位必须在项目获批后,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不得超过2年(从项目实施方案获批日期计起)。若2年期满项目仍未能实施的,将收回财政扶持资金。

  (五)项目完成后,有关部门将会组织项目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的效益发挥、目标完成、带动作用等进行评估。

 

  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7日

  (市农业局联系人:廖成林,联系电话:83286115;市财政局联系人:苏惠薇,联系电话:8328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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