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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进“四大品牌"核心承载区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对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品牌、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根据浦东新区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现就2024年浦东新区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重点产品质量攻关
2023年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的单位。
(二)上海品牌认证
2023年通过“上海品牌"认证的单位,以证书上的委托人和发证日期为准。
(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
2023年入选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实施单位。
(四)中国质量奖
1.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包括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
2.个人奖不在支持范围内。
(五)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1.获得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包括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上海市质量金奖获奖组织;
2.个人奖不在支持范围内。
(六)实验室认可
1.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2.初次认可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七)国家质检中心
1.首次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2.首次通过认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八)标准化组织
1.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
2.新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
3.新承担上海市地方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
4·新落户在浦东新区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5.2023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6.2023年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新批准成立的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知
(九)标准制定
1.申报标准制定项目的单位须在标准制定工作中占主导地位,即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位;
2.本次资助的标准制定项目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十)标准修订
1.申报标准修订项目的单位须在标准修订工作中占主导地位,即在标准修订单位中排名前三位;
2.本次资助的标准修订项目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十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委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2.本次资助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十二)“上海标准”标识
“上海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可在标准文本上使用“上海标准”标识。
(十三)团体标准、企业联合标准
1.本次资助的团体标准指由本区社会团体发布、已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被本市或区级有关行政部门采信使用的标准;
2.本次资助的企业联合标准指由标准创新联合体在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布,已完成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十四)标准化成果
标准化成果项目指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
(十五)计量测试平台
1.2023年度获批筹建的国家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中心);
2.2023年度验收通过的国家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中心)。
(十六)计量技术机构
2023年度落户浦东的国际性计量技术组织、国家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十七)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
1.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订或修订国际计量技术法规和国际建议的单位;
2.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单位;
3.本次资助的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国际、国家计量技术法规。
(十八)测量管理体系
2023年度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注:以上项目类别分为三大类,(一)至(七)为质量创新、质量奖励和检测认证类项目,(八)至(十四)为标准化类项目,(十五)至(十八)为计量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导向,注册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
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在企业经营等方面未查见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3.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享受政策。
三、扶持方式和资助额度
扶持方式和具体资助额度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https://zcywtb.pudong.gov.cn/web/login,按照项目分类选择质量发展扶持一质量创新、质量奖励和检验认证类、质量发展扶持一标准化类、质量发展扶持一计量类项目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上海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2.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选择提供证实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证实材料要求
申报过程中在政策方面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李宝林,电话:68824338(质量创新、质量奖励和检测认证类项目);联系人:陆綦文,电话:68824362(标准化类项目);联系人:孟强,电话:68824363(计量类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