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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关于开展2023年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量:111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18/2023-10-2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在本区经济、生活、治理等领域数字化转型相关数字底座建设、技术研发创新、应用场景示范、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建设、相关资质认证等项目。经济领域重点支持围绕数字新基建、智能网联、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在线新经济、数字农业等领域;生活领域重点支持交通出行、数字健康、数字无障碍、数字文旅、数字体育、数字教育、15分钟生活圈等领域;治理领域重点支持数字服务、数字治理、公共安全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申报项目一般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启动建设并实施完成的项目,条件成熟的待建或在建项目也可申报。

  4、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5、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申报本项目。

  6、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0月25日,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2、项目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采用胶装装订的方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受理地址。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报告(如:设计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用户手册、验收文档、销售合同等);

  5、项目合同(如有多个实施合同,请附合同清单);

  6、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针对本申报项目的财务决算和专项审计报告;

  7、提供企业“专用信用报告”(查询网址:http://credit.fgw.sh.gov.cn/);

  8、其他可以辅助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证书、专利、软件测试报告,企业相关资质认定的证明材料等);

  9、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五、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嘉定创新创业大厦205室科创服务站(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业务及申报咨询方式

  嘉定区科委信息化科 周银屏、王小乐

  联系电话:021-69989389


  七、其他事项

  1、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2、已申报其他区级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