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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
(2015年4月7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省委 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全面深化 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文件,实施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 。
第二梯队,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产学研结合为主线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为重点的服务创新体系,以科技体制改革为核心 的制度创新体系,形成开放型科技创新网络和创新型经济形 态,推动惠州从制造向创造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到2017年,全市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 均水平,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 (GDP)比重达2.6%;专利申请量达25000件以上,每百 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880件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6%;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 例超过6%。连续获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成为广东 省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到2020年,全市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 平,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 (GDP)比重达2.9%;专利申请量达33000件以上,每百 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130件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7.5%;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 比例超过7%。连续获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成为国 家创新型城市。
二、创新平台构建行动
(一)加快建设潼湖生态智慧区。加快编制实施智慧区 总体规划,力争成为省发展战略。全力推进科技金融新城和国际合作产业园两个起步区建设,2015—2017年,市财政 每年对每个起步区安排5000万元、智慧区内新增税收收入 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科技创新。支持智慧区实施以 新型技术与产品研发、高科技产品孵化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发
展战略,加速聚集科研院所、国际合作、科技金融、科技服 务、高端人才,把潼湖生态智慧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 范区、广东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实践区、珠三角创新要素集聚 区和惠州智慧城市引领区,成为引领全市科技创新、产业升 级的强大创新“内核”。
(二)发挥仲恺高新区和环大亚湾新区“两大平台”作用。支持仲恺高新区实施“恺炬创新行动”,着力建设具有 国际影响力的云计算智能终端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新型业 态,把仲恺高新区建设成为国际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示范区、 广东新兴创新创业实践区和全市自主创新引领区。加快实施 《惠州环大亚湾新区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环 大亚湾新区建设的意见》,按照“石化为基、多元发展,高 端为本、创新引领”的产业发展路径,把环大亚湾新区建设 成为技术领先、资源循环利用、生态安全环保的世界级石化 产业基地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科技创新引领区。
(三)推动专业镇创新发展。实施专业镇培育工程,实 行 一镇一策 ,制定产业技术升级路线图,组织专业镇关“ ” 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工艺、材料、装备等关键技术。每年安排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市联动,建设一批专业孵化器、生产力服务中心,以及技术创新、质量检 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企业融资、电子商务、工业设计 等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到2017年,全市专业镇GDP总量 突破1300亿元,每个省级专业镇建设2个以上中小微企业 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市专业镇GDP总量突破1600亿 元,培养一批新型专业镇,在经济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四)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化运作模式,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制定《惠州市促进 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每年在市科技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金,以股权投资或科技扶持方 式,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不超过近3年投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扶持。到2017年、2020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总量分别达到10家、20家。
三、创新能力跃升行动
(五)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制定实施《全市高等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15—2020)》,力争到2020年,将惠州学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引进1—2所国内外知名大学来惠州合作办学,申办惠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建一批专门研究院,形成 (本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N(多个专门研究院)”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探索 高等教育模式创新,搭建“高职—本科—硕士”的人才培 养立交桥。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增加高校科研投 入,每年投入2000万元,扶持高校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 研究所,争取纳入广东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落实省有关 政策,实行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制度,科技 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科研机构、高校 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份形式给予科技人 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加快“两所两装置”建设。抓住国家两套重大科 学装置落户惠州的历史机遇,落实《中科院广东省共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十二五”建设项目“加速器驱动的嬗变研究 “装置”与 “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的合作协议》,提供全方位 支持和配套服务,全力推进两套装置的建设,加快推进“先 进核裂变能研究中心”与“重离子科学研究中心”两个科研 机构建设,以 两所两装置聚集高端科研人员,带动高端制造技术、先进核技术等一批新型企业的发展,把惠州打造 成为“珠三角大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与中科院的多领域合作,争取中科院在惠建立研究生院或本科学院,提升我市基础科学研究能力。
(七)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省市联动,重点实施“移动 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 可见光通信及标准光组件 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石油化工与新材 料”等重大科技专项。市政府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投入的 50%对立项项目进行配套,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优 先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 术。实施全产业链创新计划,优先支持石化中下游产业、 LED、移动终端等产业链发展,力争到2017年,全市石油 化工产业产值达3000亿元,LED产业产值达1000亿元, 智能手机年产量达3亿部,约占全球15%。
(八)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的需求,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 机构组建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吸引高校和科 研院所的优秀科技成果来惠转化。到2017年、2020年,建立院士工作站分别达到6个、10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分别达到20个、26个。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提高合作创新的效率和效益。每年安排1000万元国际科技合作资金,用于购买国际科技服务,加强与以色列、乌克兰等国家 和港、澳、台地区,以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和交流,支持惠州优势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或通过并购在发达国家建立研发中心。
(九)壮大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双高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落实 天鹅计划 等优惠政策,每6年安排3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到2017年、2020年,分别引进创新创业团队30个和50个,领军人才100名和200名。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及博士后人才资助扶持。整合劳动大楼资源,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统筹安排市县保障性住房资源,或
通过租赁补助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按照双向选择 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继续开展市级科技奖励和专利奖励,进一步优化招才引智环境。探索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将专利创造、标准制 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企业培育行动
(十)加快引进培育科技企业。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创新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孵化、招商选智等方式,加快引进一 批科技企业,推动惠州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落实经费资助和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 万元资金补贴。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助。对已获批准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重点支持。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力争到2017年、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400家、500家,创新型企业分别达到50家、70家。
(十一)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落实《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大技改投资力度,自2015年起,市级预算每年统筹安排技术改造资金1亿元,以事后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企业提升技术、产品、装备水平。力争到2017年、2020年,分别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600亿元以上和900亿元以 上,分别推动380家和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工业机器人、数控装备等先进制造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继续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力争到 2017年、2020年,建立“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达到5家、10家。
(十二)加快构建科技孵化体系。打造“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孵化链条,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创新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本参与,支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经营的模式,鼓励混合所有制和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提升波士顿、科隆、中关村等海内外异地孵化器服务水平,扩大建设规模,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探索孵化器建设用地新模式,以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为试点,每年安排部分计划用地作为孵化器建设用地;利用新增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孵化器的,可按一类工业用地性质供地。制定孵化器物业产权分割转让政策和天使投资风险补偿金政策。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引导企业孵化器、民间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落实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税收返还 政策,拓宽孵化企业融资渠道。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国 家级培育单位)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市科技专项经费 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100万元、60万元和50万 元。力争到2017年、2020年,国家级孵化器分别达到3家 和5家,省级孵化器分别达到3家和5家,市级孵化器分 别达到10家和20家。
五、创新动力激发行动
(十三)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2015—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总量不少于30亿元,其中市财政3年投入不少于15亿元,各县(区)投入总共不少于15亿元。发挥财政科技创新投入的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十四)改革科技投入机制。制定出台《市级科研经费投入管理办法》,注重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和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从2015年起,改变科研经费投入模式,由事前立项资助转变为事前资助、事中贴息、事后补贴多阶段扶持,由无偿资助为主转变为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税收减免等多形式扶持,由定向资助为主转变为支持提供公共科技服务为主。出台《市级研发准备金补助办法》,运用财政奖补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省市县联动,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性地增加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探索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 在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有条件的专业镇探索实施“创 新券”后补助制度,支持科技企业的自主研发项目、添置研发设备、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和服务等创新活动, 在市科技专项经费中按各地区上一年度补助额度的40%,划拨补助资金至各地区的财政部门,由各地区统筹用于创新券的补助。
(十五)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加快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建设,推动银行在全市各科技园区和产业集聚区设立科技支 行,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县(区)和产业园 区开展科技政银保 项目试点,科技支行以 15 至20 倍 杠杆比例对中小微企业发放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股权质押等业务,为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制定实施《惠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投入力度,成立科技创新投资控股公司,管理运营市级科技股权投入资金;鼓 励县(区)政府相应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风投行业发展壮大,大力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构建功能完 善、全方位、多渠道、一站式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到 2017年,全市创业投资基金达10支以上,实收资本规模总 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实施本地项目投资20个以上;到 2020年,全市创业投资基金达15支以上,实收资本规模总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实施项目投资50个以上,其中本 地项目不少于60%。
六、创新成果燎原行动
(十六)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市。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文件,积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强化“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知识产权战略,确保专利、商标申请及版权登记总量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不断提高发明专利比例。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投入的持续增长机制,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既资助专利申请授权,又扶持专利运用,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40%以上用于扶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重点产品专利预警分析等专利运用 充分发挥专利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技 术成果专利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强化专利信息对产业发展的导航作用,把专利指标作为科研立项、奖励评审、职称评定、研发机构认定的重要条件,设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两法”衔接,全面公开知识产权执法信息,严厉打击侵权 假冒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十七)加快推进智慧惠州建设。围绕承担科技部批准的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任务,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突出智慧民生工程。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推动各系统、各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建设高效便捷、全面覆盖的智慧应用服务体系。创新多元投入机制,调动运营商、服务商的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技术成 果的应用示范,以规模化应用带动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促进智慧惠州应用市场和产业链快速形成,加快培育 产业新业态,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成城市信息资源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服务平台,全面完 成智慧试点示范应用工程,迈入全国智慧城市先进行列。
(十八)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平台。 云博会培育成为惠州的“城市名片”和创新资源聚集的重要载体,构建业界一流的成果发布、产品交易、技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形成云计算、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的风向标。对科技企业参 加“高交会”“海博会”“国际合作周”等科技成果大型博览 会给予经费支持。贯彻落实 走出去 战略,通过举办“ 惠货全国行”“惠货全球行”等展销会,加快建立“惠州产品展示馆”,为企业免费提供科技成果参展平台,开拓国内外新兴市场。推动农业、海洋科技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创新。
七、创新环境优化行动
(十九)提升科技服务水 。在中心城区建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县(区)、各专业镇提供物理空间,吸纳特色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和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建立政府购买科技公共服务制度,将科技项目服务、先进技术推广、扶持政策落实等专业工作委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依托孵化器、产业园区、专业镇、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等组 建科技服务超市。力争到2017年、2020年,全市分别建成 科技服务超市10家和20家。
(二十)激发大众创新热情。发展“创客”“创业”模式,依托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博士俱乐部等,建立“众创空间”,为创业者与投资人、专业管理机构提供交流和作平台。市财政根据“众创空间”举办各类活动给予经费扶持。力争到2017年,各孵化器都建有“众创空间”,全市共建成“众创空间”15个。到2020年,全市建成“众创空 间”30个。承办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鼓励企业开展 产品创意设计比赛,吸引创新创业人才来惠展示才能。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大力普及科学思想、创新精神,营造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常委会每年1—2次专题听取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的重大问题。成立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加强协作,着力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土地利用、人才服务等问题。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尽快出台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
(二十二)强化督促检查,完善分析评估。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各县(区)党政班子正职和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在一线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专项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各自任务。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本意 见实施进展的跟踪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 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评价机制,探索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2015年4月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