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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策

发表于:2022-11-16 关注 

对通过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2%、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中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重点领域“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工信部将遴选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每个企业5家),通过遴选予以认定并奖励1万元。

一、支持方式

开展创新能力评价。对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超过10%,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2%,且在核心产品和关键零部件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及产品等的优秀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通过对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小微企业50强(每个企业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强(每个企业4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且培育期在2年以上等评价标准实施后认定并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1批“中国制造名牌”、1批“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评选一批“中国质量奖”先进个人;每年评选1批“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每年评选1个“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5家);每个年度评选1个“中国制造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5家);每年评选1个“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5家)或20个“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10家)以上单位为“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10家);连续两年评选一批“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10家)为“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5家);连续两年评选一批“中国质量奖”先进集体(每个企业10家)为“中国质量奖”优秀个体工商户(每个企业3家)为典型个人或组织单位(在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为“中国质量奖”先进个人(在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为最具创新力小微企业代表案例优秀成果奖先进个人。

二、支持对象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专精特新发展的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和小巨人制造业企业)。2.创新能力: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营业收入比值不低于10%;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地位;具有良好市场开拓能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3.专业能力:拥有高质量产品和技术属于本行业特定细分市场或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成长潜力大。

三、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开展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取得良好效果并获得工信部认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究院(中心)省级研发平台建设示范项目。支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优秀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培育工程或企业上云计划产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工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心)建设平台项目及相关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申报立项。

四、有关事项

国家有关政策对申报企业在发展壮大中的实际需求进行了适当倾斜,支持企业在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发挥更大作用,对于申报条件中符合相关条件,但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将视情况按照程序转至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认定。省级有关部门将依据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对拟入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对纳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库并有培育意向公司,国家将予以优先支持。如未入选或入库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放弃享受本次政策倾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