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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量:6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8-12/2022-08-1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强化上海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平台化赋能体系,提升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委现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面向本市“3+6”重点产业领域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辐射全国及长三角重点区域,推动“链上”企业或行业中小企业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工艺优化、质量管控、能效监控、设备管理、安全监测等,以及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和模式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平台申报单位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二)鼓励“工赋链主”培育企业打造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或通过业务剥离、合资合作等方式成立的平台运营新主体进行申报。鼓励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基地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申报,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融合发展。

  (三)平台须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和核心软件能力,具有相应的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明显商业模式创新特征,且在上海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以及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原则上评价对象不包括尚处于建设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包含申报表及申报书(含相关附件和指标数据说明)。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报书)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2.申报书(含真实性承诺)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请于2022年8月19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发至gyhlw@sheitc.sh.gov.cn,纸质材料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711室。

  业务咨询:李海涛 张楠笛 23119419 18918380771


  五、评价流程

  1.由我委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组建专家评价组,采取专家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结果将适时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将给予相关政策聚焦,并支持其面向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应用推广。

  附件:1.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申报表

  2.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申报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