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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量:271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09/2022-05-13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2021〕2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

 

  一、扶持范围

  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科技产业政策导向,具有成长性的科技企业。

 

  二、扶持方式

  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进行申报。获得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区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进行扶持。企业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区财政根据立项企业在两年执行期内实际缴纳的年度区级税收情况,按较高年度区级税收的50%给予企业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本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上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亿元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市场前景较好。

  6.企业设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并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好的市场应变能力及灵活的激励机制。

  7.对在支持我区产业集聚、项目引入、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区域经济社会等综合贡献度较大的企业主体优先支持。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

  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各投促分中心出具推荐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1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https://962600.sheca.com:8443/oauth2.0/login.jsp)

  (2)《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情况简表》(附件2)。

  (3)《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3)。

  (4)附件材料(请按申请书附件清单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企业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以说明企业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等)。

  材料要求:

  (1)整套完整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照信用承诺书、简表、申请书、附件材料顺序排列,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中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均应由具有B类及以上资信的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整套完整材料扫描PDF发送至:315526501@qq.com

  3.评审立项

  区科委、区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受理与审核;区科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作出立项决定,并由区财政局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4.联系方式

  普陀区科委 科技产业科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11室

  联系人:宋宇尧、李海东

  联系电话:52564588-3334、3308

  普陀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企业自主申报。普陀区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普陀区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普陀区科委举报。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政策依据

2019-09-01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