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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21年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量:311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16/2021-12-28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2021年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着力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园区的数字赋能实效,按照《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上海经济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相关要求,现开展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具有较高集聚度的产业园区(包括但不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钢铁化工、航空、航天、船舶、核电、汽车、能源等)。


  二、征集要求

  (一)试点示范园区应地理边界清晰、有一定数字化转型基础,具有较为明确的数字化转型投入计划和发展规划,原则上近三年数字化转型相关投入不低园区总投入的5%;

  (二)申报主体为园区建设或运营管理机构,应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产业基础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园区具备与平台的合作基础,具有较明确的应用场景,能够以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和服务水平,形成面向园区的资源整合共享、产业链分工协作、企业协同创新、转型升级服务等,围绕“平台+园区”已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创新合作生态;

  (四)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征集流程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前将申请书、园区工业互联网(或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划(一式两份,申请书见附件)送至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22楼(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gyhlw@sheitc.sh.gov.cn);

  (二)我委拟对申报园区进行遴选认定,对符合要求的园区根据其成熟度列入试点示范名单,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政策支持

  (一)入选园区将纳入本市首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名单,园区相关重点项目将纳入本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储备库;

  (二)推荐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园区”相关方向);

  (三)入选园区拟作为上海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重点培育对象;

  (四)依托相关机构,为园区整体数字化转型提供供需对接、宣传展示、合作交流、人才培养、标准建设等多方面服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海涛 倪雯静;

  联系方式:23119419 1896489204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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