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我区现将开展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请各镇(街道)经促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尤其是敦促、跟进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高企还有高企入库企业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具体认定条件、组建任务、运行管理及扶持政策等均依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经济〔2014〕38号,详见附件)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办〔2013〕106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1.注册。请各申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登录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http://jmj.gaoming.gov.cn/)→点击进入“高明区‘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 (http://119.145.135.97/)进行网上申报。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单位申报人”分配账号。
2.网上申报。各单位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所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经网上提交后,先经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至镇(街道)经促局管理员网上审核,最后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管理员进行网上受理。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经网上审核、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后,申报单位打印(双面印制、编目录)纸质材料正式版(胶装,侧面打印工程中心名称和依托单位,加具镇(街道)经促局审核意见),1式5份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7:00;镇(街道)经促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17:0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17:0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尚军。
联系电话:0757-88663030。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603室 科技管理科。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