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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下达本市2021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浏览量:7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下达本市2021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21〕42号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环函〔2021〕 36号、37号、38号,沪农委〔2021〕1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2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8285.46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19〕12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1年第一批9072辆、第二批6812辆、第三批5016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共计107370.1万元。

       2、按照《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三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915.36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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