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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0年黄浦区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12-10 浏览量:537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2-07/2021-12-31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0年黄浦区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黄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管理项目库常年受理黄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一、 支持对象

  支持在建服务业项目,项目应在服务业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或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黄浦区依法设立、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


  二、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5、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80%以上

  6、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7、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8、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三、项目单位申报程序

  1、项目库常年受理项目申报。请项目单位准备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及相关附件,通过黄浦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网http://zzcx.huangpuqu.sh.cn提交入库申请并完成项目材料上传。

  2、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先由黄浦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受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对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由黄浦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受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通知提交纸质资料。

  3、本次区级初审范围为2020年12月20日之前纳入项目库的项目。

  联系人:宋丰志

  联系电话:33134800-21140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