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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20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津财建二〔2020〕52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关于请拨付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和《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经贸)〔2020〕3号),现安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266万元,其中天津顺丰速递有限公司天津顺丰自动化区域配送中心一期项目245.5万元,2020年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评审费用5.5万元,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费用15万元。
请你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0〕100号)报送用款计划,并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李金坡;联系电话:2330374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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