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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度虹口区中高层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人才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量:209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18/2020-10-16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虹口区中高层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人才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试行)》(虹委办﹝2015﹞4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2019年度我区现代商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高层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人才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企业属于现代商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税务登记在虹口区,且2019年度区域经济贡献不低于300万元。

  (二)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低于3年;

  2.在企业中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中高层专业人才,或为专业技术(研究)带头人;

  3.本人及其配偶在上海无自有住房。


  二、支持标准

  (一)经审核认定,按照不超过实际租房租金的1/3给予补贴,每人月租金补贴不超过1500元;在虹口租借自用住房的,按照不超过实际租房租金的1/3给予补贴,每人月租金补贴不超过3000元。

  (二)补贴年限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每人补贴总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所在企业2019年度经济贡献证明材料;

  4.个人基本情况表;

  5.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劳务合同、职务证明或业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税务局虹口分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7.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及2019年度房租发票等复印件;

  8.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方式。

  2020年10月16日前,企业将上述申请材料一套(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区商务委,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三)联系方式

  虹口区商务委企业协调服务科

  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联系电话:25658324 25658339


  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个人基本情况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