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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量:12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08/2020-09-30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节〔2020〕718号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本市重点园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工作,确保完成《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及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2、截止申请之日,未被列入所在区域两年内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的制造型企业;

  3、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金山工业区、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的企业,化工行业企业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填写《2020年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盖章后一份由企业留存,两份报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或工业控股集团;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或工业控股集团初审并商区生态环境局确定后,将一份盖章报送市推进清洁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市推进办将材料汇总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2、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由所辖区生态环境局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的强审范围,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重点工作要求,提出辖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初步名单(见附件2),商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确定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名单确定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和2020年度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并发文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申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或工业控股集团。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或工业控股集团以及各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报送工作。

  各工业区管理机构应积极动员和支持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配合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或工业控股集团以及各区生态环境局做好相关申报汇总工作。


  五、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推进清洁生产办公室(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302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沈黎敏 刘 扬

  电 话:60805069 64085119-2545

  传 真:60805073

  邮 箱:shenlimin_c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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