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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涉农单位:
围绕本市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绿色田园"工程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积极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拟建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项目范围
1、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有关建设要求的通知》(沪农委〔2019〕13号)等有关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2、 依据本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农业“三区"和种植、养殖业发展等有关规划,以及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片区规划,选址建设的产业项目。
3、 符合本市年度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和领域的产业项目。
(二)项目入库条件
由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市有关涉农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主体)筛选后上报入库产业项目。入库条件:
1、 项目通过农业相关行业预审,可为行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和支撑等作用。
2、 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有完整的绩效评价,可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3、 项目主体条件、自筹资金能力、信用评价等通过评估,有能力有实力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涉农单位负责管辖区域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申报工作。项目实施单位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做到初步设计深度)或初步设计报告,并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规划、设施农业用地、环评、节能评审等材料,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保证书、法人社会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书、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财务报表、自筹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由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涉农单位负责向市农业农村委(委派系统单位具体接收相关材料)提交项目申请、项目清单、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出具已审核并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真实性的承诺材料。
3、 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反馈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涉农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及可研或初设报告,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涉农单位经完善和调整后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委进行申报。
4、 市农业农村委根据项目情况,经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后,适时选项入库。
(二) 申报时间
实行相对集中申报,2020年申请入库项目申报分两批,第一批项目可研或扩初文本接收截止期为2020年9月10日,第二批项目文本接收截止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 联系方式
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一式八份,需在封面等盖公章、汇总材料盖骑缝章。报送至: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2号楼2楼),联系人:张妍琼,23H6574;蔡轶泓,62712933。报送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彩色扫描)发送至:snfzxxmk@163.com/其他方式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项目库管理
1、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对入库项目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入库项目质量。根据所征集项目的情况,选项入库。
2、 项目库实行分类支持。对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的项目实行先来先评,对相对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对符合重点工作要求的项目优先落实支持。
附件:
1、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清单()年
2、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基本格式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