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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量:9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01/2020-07-08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完成本区2020年节能降耗任务,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区用能单位和既有公共建筑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本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本区用能单位和既有公共建筑单位,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节能效果并具有推广意义的节能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本区的用能单位或既有公共建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体系;
  (三)申报项目的原有设备需运行1年以上;
  (四)申报项目应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内完成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五)申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按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2020年度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8日。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区商务委(区节能办)。
  3、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区节能办)将于申报单位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项目受理或不受理通知。对申请材料缺少相关内容的,将要求申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4、项目申报完成后,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区节能办)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独立第三方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评审,申报单位应配合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最终结果以项目申请单位收到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区节能办)正式通知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四)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五)区节能办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五、扶持依据
  根据《徐汇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版)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区级节能技改的项目,给予1000元/吨标准煤扶持。” 给予区级节能政策扶持。
  “对实现年节能量3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市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参照市相关补贴办法给予1: 1匹配扶持(市扶持标准为600元/吨标准煤)” 给予区级节能政策扶持。

  六、注意事项
  (一)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节能公司投资比率≥50%),应当申报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既有公共建筑申报节能项目,若其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以上的,该单体建筑须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
  (三)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量在3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吨),须先申报市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四)申报单位两年内无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
  (五)区住宿行业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须向区文化旅游局提出申请。

  七、材料受理
  联系部门: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区节能办)
  联 系 人:钟豪  (6487 2222—8261;13301929373)
            沈玲  (6487 2222—1227;13917617872)
  传    真 :64388256
  电子邮箱 :zhonghao@xh.sh.cn 或 jnshenl@xh.sh.cn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1221室
   
  附件:1. 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2. 徐汇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徐汇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代章)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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