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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关于支持北斗导航重大产业创新战略项目的政策和操作办法
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国北斗产业技术创新西虹桥基地的集聚优势,推动北斗导航重大产业创新战略项目加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及《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青浦区关于加快北斗导航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49 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政策并明确具体操作办法:
一、北斗导航领域重点科技创新项目配套支持
(一)支持对象
在“十三五”期间对北斗导航领域落地青浦的国家、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框架下的公共创新平台研发建设项目、上海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牵头组织实施的前瞻性科技创新项目以及青浦区企业竞争获得的北斗导航领域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二)扶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市级的项目,区财政根据立项单位财政资助资金给予1:1的匹配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同一项目,同级财政资金不重复资助。特殊项目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扶持。
(三)操作流程
1.企业根据获得国家、市级立项相关文件、依据向区科委提出书面申请。
2.区科委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报区中国北斗产业技术创新西虹桥基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经复核确认后,由区科委会同财政局下达立项通知、拨付扶持资金。
二、上海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专项考核奖励
(一)支持范围
在“十三五”期间上海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落地青浦后公共平台管理与智库建设服务等项目。
(二)考核指标(每年初制定年度目标考核计划)
(三)支持经费
通过当年度工作目标与建设项目任务,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奖励。
(四)操作流程
1.年初根据北研院年度工作目标,由区科委制定考核办法;年末区科委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报区中国北斗产业技术创新西虹桥基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经复核确认后,由区科委会同财政局下达考核结果通知、拨付资金。
2.必要时,项目的评审、验收等工作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三、支持北研院组织论证和规划“高精度导航位置服务智慧青浦应用示范区”项目
(一)支持范围
支持北研院组织论证和规划“高精度导航位置服务智慧青浦应用示范区”北斗导航产业链应用示范专项,以智能无人系统、物流、AR/VR应用系统、健身与医疗健康服务、保险、物联网与安防、会展服务、智能制造与精细机械作业、旅游、城市管理等青浦优势产业领域和未来重大产业领域为重点,开展高精度导航位置服务体系化应用示范,推动青浦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和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二)支持方式
区政府明确“创建未来都市和大众北斗智慧应用综合试验区,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精度位置服务的创新优势和新型商业模式的策源能力,推进上海成为北斗导航产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引领者”的总目标。设立研究专项委托北研院组织论证和规划“高精度导航位置服务智慧青浦应用”北斗导航产业链应用示范专项可行性。完成可行性研究后将总目标任务分解为各类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或者应用示范类具体项目目标任务,一一分解到具体落实部门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逐年逐一实施。
四、政府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北斗导航和位置服务企业加快发展
在青发集团的产业投资基金中分设北斗导航产业投资子基金,重点支持我区北斗导航和位置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具体按照《上海青浦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青府办发〔2015〕57号)办理。
五、附则
1.北斗导航重点科技创新项目配套扶持资金、上海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在区科委“北斗导航重大产业创新战略资金”中列支。
2.以上政策及操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覆盖时段为2016年至2020年。
3.以上政策及操作办法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