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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8 浏览量:8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28/2019-09-2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启动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长宁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本区;

  2、申报主体的团队项目符合区“十三五”规划中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

  3、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止;

  2、申报方式:请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宣化路288号101室,其中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limin0@shcn.gov.cn,联系人:李敏、宋六一,联系电话:52388296。

 

  四、评审方式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后,组织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陈述、答辩环节的团队需准备汇报PPT。

 

  五、政策扶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计划,对经过审核认定为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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