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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量:59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6-17/2017-07-2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部机关相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17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2017年计划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15个,每个重点行业或领域择优遴选1个。其中,试验检测类8-10个,信息服务类5-7个。


  二、审批内容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是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的平台。

  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平台分为试验检测、信息服务两种类型。

  试验检测类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开展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综合分析等基础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制定试验检测方法,建立计量标准器具,构建量传溯源体系,研制相关设备,提供相关服务。

  信息服务类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先进的信息采集工具,构建专题信息库和知识产权资源数据库,提供政策研究、产业运行分析与预测、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和综合运用等服务。


  三、申报条件

  服务平台的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定;

  (二)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集团的指导和监督;

  (三)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

  (四)行业内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拥有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

  (六)具备提供试验检测、信息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

  (七)具有领先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

  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0524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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